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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发布者:潘家民发布时间:2015-03-05浏览次数:218

军事教师职责

一、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关于部门建设和院校建设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完成学校的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

二、学习现代军事理论,提高自己的军事素质,认真备课,编写教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三、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灵活运用教学方法,积极维护课堂纪律,认真填写教学日志。

四、做好课外指导,一道学生加强军事理论研究。

五、重视教学反馈,认真听取学生意见,进行教学总结,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

六、负责学生军事理论课的考核及学籍管理。

七、加强军事理论研究,积极参加科研活动,撰写学术论文,编写教材,申报、完成省(部)级军事理论研究课题。

八、负责军事教研室的网站和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教学任务。

教研室职责

一、制定军事理论课教学计划。

二、选聘军事理论课教师。

三、负责军事理论课教材选购。

四、做好军事理论课教学准备。

五、组织军事理论课教学。

六、加强军事理论课教学管理。

七、做好军事理论课考试和成绩评定工作。

八、做好军事理论课的教学与管理。

九、做好全校师生的国防知识普及工作。

十、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党校政交办的其他教学任务。

人民武装部职责

一、负责学校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

二、组织年度学生军训工作和群众性军事体育活动。

三、抓好全校生得国防教育工作。

四、负责学校的兵役工作。

五、协调学校人防工程管理。

六、负责预备役士兵、军官登记统计。

七、积极协调学校和地方有关部门,与驻地部队开展科技佣军和双拥共建活动。

八、配合驻校选培办做好国防生的选拔与培养。

九、协助学生处、保卫处搞好学生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军事部门、教育机关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装部部长职责

一、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关于后备力量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组织领导专武、民兵干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熟悉武装工作情况、民兵预备役工作业务,当好校党委领导的参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意见,按照校党委的决议抓好落实。

三、负责计划和实施学生军训、民兵训练、民兵预备役部队整组、兵役登记、兵员征集、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动员潜力调查和资料统计核对工作。

四、负责搞好民兵政治教育,做好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思想工作,协助学校组织国防教育工作。

五、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双拥工作、退伍军人安置和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

六、组织协调学校国防生得选拔和培养工作、

七、组织协调学校人防工程管理。

八、负责本部人员的聘任、考核及培养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经费、物资的使用、做到合理使用,专款专用。

十、积极参与中心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军事、教育机关和学校党政分配的其他任务。

武装部干事职责

一、在部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拟定各种预案、落实战备规定。

三、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际民兵、学生的集中军事训练;做好教学保障,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负责训练器材和弹药的使用、管理工作。

五、负责征兵、整组、退役军人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搞好退伍军人安置和优抚工作。

六、负责学生军事技能训练课程的考核及学籍管理。

七、积极参加军事技能教学科研活动,撰写学术论文、编写教材,推动课程建设。

八、编造年度经费预算,合理使用。

九、配合驻校选培办搞好国防生选拔和培养。

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工作指南: 周一至周四,仙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704室,025-89680226、89680227; 周五,鼓楼校区南园综合楼427室,025-83688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