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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征兵政策宣传)
一、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㈠国家原有优惠政策
1.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2.国家资助学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3.考学升学加分。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报名招生考试部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㈡国家新增6大举措
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二是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
五是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读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㈢南京市优惠政策
从南京入伍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由南京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并可在南京落户。在退役大学生参加南京公务员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每年在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招聘时,按照上一年度从南京入伍的二本及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20%的比例,三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10%的比例,实行定向招录,并向社会公示。
二、南京籍大学生参军补助
以一名本科毕业生为例,如果从南京入伍,服役两年后可享受的经济补助包括: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上年度南京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25万元左右)×45%×2年,约为3.8万元;
大学生入伍奖励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9万元左右)×60%×2年,约为2.28万元;
退役金=4500元/年×2,计0.9万元;
一次性补助金=上年度南京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25万元左右)×1.5-0.9万元,约为5.47万元;
义务兵津贴=600元/月×12(第一年)+700元/月×12(第二年),计1.56万元;
慰问金=2000元/年×2,共计0.4万元;
学费补偿=6000元/年×4,共计2.4万元;
这样算来,南京地区大学本科一年级新生可获18万元左右经济补助;大专毕业生能获经济补助13万元左右;高中(职高、中专)生服义务兵役两年,也可获各类经济补助近10万元。
三、参军条件
学历条件: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2015年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年龄条件:男青年年龄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身体条件:160厘米以上,视力:右眼4.6、左眼4.5;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15%,同时,对器质性病变和传染性疾病也有具体的标准。
四、征兵时间表
今年继续实行网上征兵,凡年满18周岁的男生公民,都应在今年6月底前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完成兵役登记。南京的征兵时间初步安排是,即日起至6月底,为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阶段;7月底前为初审初检、确定预征对象阶段;8月1日开始集中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为方便驻宁普通高校青年应征,在校大学生体格初检工作将于6月初提前组织;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南京大学征兵工作办公室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政策咨询:王老师 89680227,13770787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