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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发布者:于晶武发布时间:2017-01-11浏览次数:37636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1.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人武部(军事教研室)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止决策失误,促进干部廉法自律,结合人武部(军事教研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集体决策。凡涉及人武部(军事教研室)“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由人武部(军事教研室)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党内规章制度和学校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三)民主决策。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

    (四)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事求是,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监督等关键环节,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第二章主要内容

  第三条  “三重一大”是指:人武部(军事教研室)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

免、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四条  重大问题决策主要包括:

    (一)人武部(军事教研室)贯彻落实党、国家和军队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

    (二)学校军事课课程建设规划、创新举措、体系设置、指标要求。

    (三)国防生招生与选拔计划、管理细则、毕业分配原则。

    (四)学校征兵工作实施细则、奖惩制度。

    (五)工作职责等制度的修订。

第五条  重要人事任免主要包括:

    (一)管理人员职级晋升。

    (二)老师职称晋升。

    (三)人员聘任。

第六条  重大事项安排主要包括:

    (一)经费的预算与决算。

    (二)军训计划的修订。

    (三)军训中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四)军事类通识课、选修课的开设。

    (五)国防生的选拔、违纪处理和毕业分配。

    (六)复退军人的安置。

    (七)校级以上优秀的评比和申报。

    (八)科研课题的立项与申报。

第七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主要包括:

    (一)设备在2万元以上的。

    (二)会务费在1万元以上的。

    (三)接待费在3千元以上的。

    (四)军训服装准入资格的招标。


第三章决策方式

第八条  根据人武部(军事教研室)的编制、体制实际,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由人武部(军事教研室)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第四章决策规则

  第九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由具体负责人武工作或教研室工作的同志做好材料起草、资料收集整理、调研等各项准备工作。决策时,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第十条  部(室)领导、具体工作负责人不得擅自作出决定,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或小范围酝酿的形式代替全体会议集体决策。


人武部、军事教研室


 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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